转发发展规划处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

各学院、各部处、各有关单位: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》精神要求,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

各学院、各部处、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》精神要求,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加快推进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方案》),展示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,在连续成功举办两届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基础上,广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。为做好校内征文选送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文主题

以“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”为主题,主要内容包括:《总体方案》发布3年多以来,亲历或见证的教育评价改革故事、难忘的经历;南粤大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生动实践、经验成效、重要成果和心得体会;紧扣建设教育强国、教育强省目标,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、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的思考、期待和建议。

二、作品要求

(一)题目自拟,字数不超5000字。

(二)选送的征文须进行查重(查重率不超过25%),确保原创性,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。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。

(三)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,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、作者姓名、职称/职务、工作单位、单位地址、手机号码、电子邮箱。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(见附件1),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。

三、征文评选

省教育厅组织专家,对各地各校选送的征文进行评选。最终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征文若干篇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《广东教育》《师道》等杂志刊登,或在“广东教育”“广东教育传媒”微信公众号、南方教育网等媒体推送,并视成果质量结集公开出版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请各单位认真组织、广泛发动。各单位原则上选送作品不超过2篇,并由单位统一报送。报送作品时需同时填报《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,见附件2),并将征文电子版名称统一为:作者姓名+单位。

(二)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1日前将统计表和征文纸质版报送至石牌校园行政楼309办公室,并将上述两份材料电子版以“单位+教育评价改革征文”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longht@scnu.edu.cn。

联系人:龙海涛

联系电话:13676216247

附件:

1.教育评价改革征文(样式)

2.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


文件下载:附件1:教育评价改革征文(样式).docx


文件下载:附件2: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.docx


 

发展规划处

2024年3月20日